10.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力義務:與原已刊行普通股溝通。7.原股東認購比率:90%,總計18,360,000股。8.公然發賣體式格局及股數:不適用9.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分之處理方式:認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得由股東在認股基準日起五日內,逕向萬鼎公司管理拼集;其拼湊不足一股之畸零股、萬鼎公司員工及原有股東認購不足或抛卻認購之部門,擬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發行價格認購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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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.本次增資資金用處:因應業務擴展之資金需求12.現金增資認股基準日:114/08/0113.最後過戶日:不適用14.休止過戶起始日期:不合用15.停止過戶截止日期:不適用16.股款繳納時代:114/08/04~114/08/0517.與代收及專戶存儲價款行庫訂約日期:不合用18.委託代收金錢機構:不適用19.委託存儲款項機構:不合用20.其他應敘明事項:不適用
資料來源:MoneyDJ理財網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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